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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服裝的歷史警察服裝,是指各警察統一的制服,是警察身份和執(zhí)法的重要標志,體現著一個國家的警察風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服裝的變化,從側面記錄了社會發(fā)展過程的軌跡。警服的變化亦從側面反映當時社會的法律、經濟、人文狀況,帶有明顯的時代烙印。 六六式 1966年3月,公安部就民警的服裝制式改式問題向國務院寫了專題報告,提出新式的民警服裝制式、技術規(guī)格和質量均與解放軍干部相同。1966年7月2日,經國務院批準,全國實行這一服裝制式。 各警種服裝的上衣均為草綠色;下裝均為藏藍色,無紅色褲線。取消原來女警服中的列寧服上衣和裙子。所有干警的服裝樣式全與解放軍空軍干部服裝相同。戴解放帽(冬季可戴栽絨帽),帽徽為圓形,中心是國旗,國旗周圍雕金色麥穗和齒輪。領章同58式由塑料改為平絨,后取消五星盾形符號。交通警察執(zhí)勤時戴白色袖套,冬季可以穿黑色皮質短風衣,黃河以北地區(qū)的交警在冬季執(zhí)勤時還可以穿馬褲。 七二式 1972年1月,為區(qū)別軍、警服裝,突出人民警察的特點,國務院批準公安部《關于改革人民警察服裝的通知》。人民警察服裝顏色由草綠色改為藏藍色。 夏、冬季警服除交通民警夏服上衣依然為白色外,其他警種的上衣、下裝均為藏藍色,戴藏藍色解放帽,1972年交通民警恢復大檐帽,1974年全部恢復,均套白色鑲兩道藍牙線的帽罩,藍帽墻。交通警察冬服為藏藍色戴白色套袖,戴藏藍色栽絨帽。 鑒于72式警服存在著顏色不鮮明和吸熱性強等問題,1974年5月1日,經國務院批準,戶籍、治安、刑事、外事、司法、鐵路、航運等諸警種,由當天起夏季警服均改著與交通民警相同的上白下藍戴白色大檐帽的警服。男民警冬裝改戴藏藍色大檐帽,藍帽墻,女民警冬裝改戴藏藍色無檐帽,男女警帽均鑲兩道藍牙線,1978年改為紅牙線黑絲帶帽墻。邊防、森林和鐵路押運民警,夏冬季服裝均改穿與消防民警相同的上綠下藍警服,戴解放帽。 希望小編的介紹對大家有幫助,當然您也可以關注警服裝備網學習更多的知識。 |